设立欧盟商标是欧盟为“建立欧盟单一市场,消除贸易壁垒,实现欧盟成员国之间商品和服务自由流动,促进欧盟经济发展”的重要举措。欧盟商标局设在西班牙阿利坎特,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。只有一个注册的“欧盟商标”可以覆盖整个欧盟。截至 2014 年 4 月,共有 28 个欧盟成员国。
欧盟成员国名单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卢森堡
(卢森堡)、荷兰(荷兰)、葡萄牙(葡萄牙)、西班牙(西班牙)、瑞典(瑞典)和英国(联合王国)(共 15 个)。
2004年5月1日,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波兰、捷克共和国、斯洛伐克、匈牙利、斯洛文尼亚、马耳他(Malta)和塞浦路斯(Cyprus)10个国家正式加入欧盟。2007 年 1 月 1 日加入的国家:保加利亚 罗马尼亚 2013 年 7 月 1 日加入:克罗地亚
认可候选国:土耳其
商标特征
优势:
1、申请人通过提交申请即可在欧盟27个成员国获得商标保护,无需单独指定要保护的国家;
2.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三类商品或服务。如果超过三个类别,则每增加一个类别将收取额外费用。
3、在任何成员国使用欧盟商标,视为在所有成员国使用。即使该商标仅在其中一个成员国使用,也不会因为未在其他国家使用而被撤销。危险;
4、欧盟商标的转让、变更或续展将在所有成员国生效。
5、注册费低。欧盟商标申请注册所需的费用比一项一项的相关费用便宜很多,续展费也低。
6.享受巴黎公约的优先权。用于一个或多个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的同一商标,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六个月后申请欧盟商标时欧盟国家名单,可享有优先权。
缺点:
1、欧盟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着性要求较高。只要27个成员国中的一个有异议,并且异议成立,就会导致注册被拒绝。虽然被驳回的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,但在保留原始申请日期的情况下,申请人必须向每个国家支付转换费。如果商标的显着性不是很强,不适合申请欧盟商标注册。
2. 向内部市场协调办公室申请的时间难以确定。如果一切顺利,一年内就可以注册。但是,只要有异议欧盟国家名单,商标就无法及时注册。解决异议需要很长时间,通常大约 2 年。